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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1-06-07 13:29  

关于在全院开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911号)及《关于2011年黑龙江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黑节能减排[2011]4号)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十二五”开局之年,总结和宣传“十一五”节能减排成就,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的意识,从自身力所能及的小事做起,强化节能减排实践,通过低碳生活、节能行动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1日——6月17日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团总支、团支部,要结合节能宣传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讲、倡议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意义、知识和方式。

2、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开展关闭电视、显示器、打印机、热水器等待机用电器的总电源;光线充足时关闭照明设备;减少使用空调或暖风;尽量乘坐公交车,少使用驶私家车;多走楼梯代替电梯等实践活动,为节约能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3、开展以节水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开展关闭长流水龙头;缩短沐浴时间;采用节能用水器;一水多用;合理控制洗手、冲厕、涮拖抹布用水量等日常生活的细节活动,为节约宝贵的水资源尽自己的一份力。。

4、开展以减排环保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开展选用无磷洗衣粉;用购物袋代替塑料袋;拒绝使用木质筷子等一次性用品;定点丢弃废旧电池;用微波炉和电磁炉代替传统炉具,选用环保电器;减少日常吸烟量;保持公共环境卫生等活动来减少个人和家庭对环境的污染。

5、开展院内以节能降耗为主题的活动。各系要通过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不开或少开灯;尽量不使用空调取暖;将单面废弃纸张整理以备重复使用;下班时关闭所有用电器的总电源(显示器、音箱、路由器、饮水机等);将双面使用过的废纸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尽量少使用公车及私车等行为,做节能低碳生活的表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高度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充分调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制定详细的推进方案,明确各项活动的责任部门,有步骤地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活动质量。

2、因地制宜,点面结合。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既要制定本系总体活动方案,又要选好示范点,制定具体示范活动方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开展好本系节能宣传周活动。

3、及时报送,强化落实。各团总支要将活动总体方案和具体示范性活动方案于6月9日前报院团委,活动结束后,将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材料与典型图片于6月23日前报院团委。

共青团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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