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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2014-01-02 18:20  

关于举办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4-1-2 18:20:43点击率:105次

各系团总支:

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要求,现将专题活动篇——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院团委

二、承办单位:管理系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金苑之秋 唱响青春

四、活动内容:

(一)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海选时间9月16日---18日,地点实验楼门前,复赛及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1.比赛分为海选、复赛以及决赛三个阶段。拟海选晋级复赛30人,复赛晋级决赛15人。

2.参赛选手:哈尔滨金融学院全体在校生。另各系必须报送2名选手(非2013级新生),如为往届校园十佳歌手可直接晋级复赛。

3.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海选报名时间9月10日---16日,地点实验楼115室(院学生会办公室,同时上交mp3格式伴奏)。请各系于9月12日17:00前将报送的2名选手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管理系团总支书记郭爽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纸介版送至实验楼323室(同时上交mp3格式伴奏),联系电话:83145411。

(三)比赛要求:

1.海选按照报名顺序决定选手出场次序,复赛及决赛以抽签方式决定选手出场次序;

2.每位参赛选手需准备一首歌曲,比赛演唱形式不限,民族、通俗、美声等均可,表演形式可以是独唱、组合等;

3.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活泼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青春特色;

4.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按规定进行彩排及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五、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分方式及标准(满分10分):

1.歌曲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旋律优美(3分);

2.吐字清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3分);

3.演唱完整,发音准确,节奏和谐(3分);

4.服装整洁,仪态端庄,优雅得体(1分)。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前十名选手将被评为校园十佳歌手,授予奖励。

附件: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四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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