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院团字〔2023〕4号
关于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时效的若干措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更好的服务学生,进一步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工作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级团组织做好落实。
一、建立团组织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的机制
各系团总支每学期至少向同级党组织专题汇报研究团的工作和建设1次、进行共青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汇报1次。
二、加强团支部组织机制建设
普遍设置纪律委员,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公开选举产生纪律委员,报团总支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支部书记报告重要事项制度,团支部书记对于同学中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心理健康、宗教活动等影响大学生成长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发现和报告。
三、加强团学骨干政治举荐和能力建设
把推优入党作为团组织履行政治功能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团支部的基本政治职责,形成畅通有序、前后衔接的培养链条。优先推荐团支部书记、委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先选聘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委员。分层分类开展团学骨干教育培训,校团委对系团委书记、新任班级团支部书记、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系团组织对班级团支部委员、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共青团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