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院团字〔2023〕15号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
诗歌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主题和基本方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青春活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十三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安排,现将“诗歌雅韵·传诵经典”诗歌朗诵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团委
承办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文法学院
二、活动对象:
哈尔滨金融学院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诗歌雅韵,传诵经典》
四、活动时间地点:
注: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比赛要求:
1.朗诵篇目为诗歌或散文诗。朗诵内容需紧扣主题,健康、乐观向上,传承经典,构建文化基韵,限时十分钟。
2.参赛选手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3.参赛选手需用普通话朗诵,发音清晰精确 ,感情充足,神情饱满,仪态大方具有感染力,使用配乐等辅助方式与诗歌朗诵主体充分融合,达到朗诵效果。
4.参赛人数不限。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要求各院系选送两个作品,同时要求安排一名领队负责与承办单位沟通。
2.参加比赛的作品需填写校园诗歌朗诵大赛学生报名信息表,并于10月15日上午11:00前将报名表及作品发送至文法学院韩巍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版同时交至会计楼605室。
六、评分标准:
1.作品主题鲜亮突出,内容健康,思想积极向上,感染力强。
2.参赛者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着装得体、动作适当,能正确把握朗诵节奏和韵律,表演完整。
3.参赛者朗诵娴熟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
4.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乐曲或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
附件: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十三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诗歌朗诵大赛报名信息表
共青团哈尔滨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哈尔滨金融学院第十三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
诗歌朗诵大赛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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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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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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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演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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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道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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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背景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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